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4浏览:10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14)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服务教育强省建设、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战略工程,深入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战略人才自主培养,加快优化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教育教学重点改革,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突出创新性,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突出示范性,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研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切实发挥育人作用。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立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具体研究内容参照《2024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研究生)》(附件1)。因实验室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大学英语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大学体育专题教学改革项目已分别委托湖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大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和湖北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本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中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24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研究生)》(附件1)的要求。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5.经项目所在学校组织初审、遴选择优后向省教育厅统一推荐,并由学校给予经费支持,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合理且学校能保证项目研究和实践条件。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申报时可按有关规定放宽至中级职称。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项及以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2.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申报时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教学一线人员的申报项目数不少于本校申报总数的80%

四、项目数量

本年度遴选推荐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8项,各单位申报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五、工作程序

(一)项目主持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简表》(附件3),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统一推荐,填写提交《2024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

(三)学校评审,确定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单。

(四)获推荐的项目主持人登录湖北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址http://jyxm.e21.cn)完成网络申报(后续将另行通知)。

六、申报说明

(一)《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简表》(附件3)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所在学院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本校本院(部门)代替。

(二)各单位要对申报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审核时有以下情形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三)未获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及立项的项目将作为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储备项目优先考虑予以立项。

(四)各单位于202483112:00前将立项申请书(附件2)、申请书简表(附件3)、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OA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张景瑜,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楼102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7-88386680


研究生院

202474


附件1:2024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研究生).docx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简表.docx

附件4:2024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研究生教育).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