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保障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规程》及本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研究生院将联合各培养单位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教学第1周—第2周(2025年9月1日—9月14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学校检查与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
(一)学校检查:研究生院将组建校级教学检查工作组,成员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和校级教学督导构成。校级检查组将随机对各培养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督查各单位教学检查工作的落实程度、课堂教学质量以及院级督导工作的实际成效。同时,通过随堂听课、与师生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学校整体的研究生教学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二)学院检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院级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思政教育副书记、院级教学督导、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小组要对本单位所承担的研究生课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通过课堂巡查、随堂听课、教学资料查阅、师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确保教学检查工作到位。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情况:教学文件完备情况、教材选用合理性、教学设施保障等。
(二)教学秩序情况:教师到岗情况、教学纪律执行(政治纪律、师德师风、教风仪表情况等)、学生出勤率与学习风貌等。
(三)教学质量情况:教学内容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前沿性,教学方法的灵活性、多样性和有效性,课程思政融入等情况。
(四)教学管理情况: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教学档案归档情况(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课件、试卷、成绩单等)、教学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培养单位要成立院级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有效开展检查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充分发挥院级督导在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督导工作改革创新、协同金课优师培育、助推一流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中的作用。
(二)及时反馈。各培养单位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对于违反教学管理制度的行为,研究生院将予以通报;造成教学事故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开展教学检查情况将作为各培养单位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三)认真总结。各培养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于2025年10月8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张景瑜,联系电话:027-88386680。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31日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