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动校园文化构建,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评建2015-2016学年“校级文明寝室”。现将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2月4日
二、评建对象
2014级、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2015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寝室。
三、活动安排
(一)学院评选推荐阶段
各学院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校级文明寝室”评选标准》(附件2)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星级寝室”评选标准》(附件3)的具体要求,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中的推荐名额数量,评选推荐符合标准的寝室参与学校统一抽查验收,学院推荐寝室须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校级文明寝室”申报表》(附件5)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星级寝室”申报表》(附件6)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各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盖章后,由院研究生会生活部于2015年11月25日(周三)中午12:00前统一将纸质版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院104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校研究生会生活服务部公共邮箱:zncjzfdxyjsshfwb@sina.com。
(二)学校评选阶段
1.评选时间:
材料审核阶段: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1月30日;
抽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日。
2.评选比例:
各学院“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的推荐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中的分配数量来进行。控制全校研究生“校级文明寝室”推荐数量总计为参评寝室数量的6%,“星级寝室”推荐数量总计为参评寝室的4%, “星级寝室”最终获评数量总计为参评寝室的2%。
3.评选人员:
文明寝室检查验收工作组成员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校研究生会生活服务部以及各院研究生会生活部成员组成。
(三)公示阶段
学校相关工作组将于12月4日前对最终确定的“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名单在研究生院及党委研工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活动要求
1.各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会要积极配合研究生“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的评选工作;学校文明寝室相关工作组要接受全校监督,听取各学院意见;学校文明寝室相关工作组成员要以认真负责、公正公平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
2.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在本学年“校级文明寝室”评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通过其榜样作用引导我校广大研究生积极构建文明校园;
工作组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人员,校研究生会生活服务部以及各院研究生会生活部学生干部组成 。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办公室,电话:(027)88387723。
相关工作安排见以下附件: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评建及奖励办法
附件1.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校级文明寝室”评选标准
附件2.doc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星级寝室”评选标准
附件3.docx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校级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xls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校级文明寝室”申报表
附件5.doc

附件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星级寝室”申报表
附件6.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